- [财税资讯]2026年1月1日起,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应如何适用增值税政策2026年06月04日 07:5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二)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增值税法第十七条所称全部价款,不包括纳税人代为收取的下列税费或者款项:(一)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财政部等部门印发的《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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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财买二手车做固定资产使用的增值税怎么缴纳2026年06月03日 07:52
- 需要申报的,符合以下情况可以减按2%,否则按13%。《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 )1.自2026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增值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计算缴纳增值税。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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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2026年1月1日起,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应如何适用增值税政策2026年06月03日 07:5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二)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增值税法第十七条所称全部价款,不包括纳税人代为收取的下列税费或者款项:(一)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财政部等部门印发的《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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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食品公司,从事养猪和屠宰,有部分是直接买猪回来养一段时间再销售,有部分是进屠宰场再销售出去的,这些都是免税的吗2026年06月02日 07:36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二十四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 一、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购入生猪后实施宰杀、分解行为,属于对农产品的加工环节,按《国民经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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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低标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有什么环境保护税优惠政策吗2026年05月27日 09:4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三条: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十条 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三条所称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是指纳税人安装使用的污染物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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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公司退票费,并取得了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E公司可以抵扣该笔进项税额吗2026年05月26日 10:05
-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航空代理公司收取的退票费,属于现代服务业的征税范围,应按照6%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E公司因公务支付的退票费,属于可抵扣的进项税范围,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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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改革完善儿童用药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2026年05月25日 07:59
- 一、突出创新研发支持,加强鼓励引导 (一)完善儿童用药研发创新机制。 聚焦儿童重大疾病和用药负担,满足临床急需,引导协同研发,填补用药空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支持儿童高发疾病的创新品种、多联疫苗、儿童用药(限药品说明书中有明确儿童适应症和儿童用法用量的药品)适宜剂型的研发。鼓励开展儿童用药监管所需的新工具、新方法、新标准研究。鼓励儿童罕见病及儿童重大疾病防治研究。完善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和鼓励仿制药品目录配套政策,对纳入其中的儿童用药予以优先审评审批,优先纳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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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能否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2026年05月24日 08:48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规定:第十六条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二、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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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公司在注销清算期间的清算所得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吗2026年05月20日 08:38
- 企业清算期间作为独立的纳税年度应将清算所得依照25%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填报说明》第12行税率明确;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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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是多少2026年05月09日 10:34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十一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征收率为百分之三。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文件规定,二、纳税人发生以下应税交易,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自2026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不含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计算缴纳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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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栏目]现行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内容是什么2026年05月09日 10:33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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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现行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内容是什么2026年05月06日 08:28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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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A属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纳税人,被合并至企业B,企业A办理了注销手续,其结余的加计抵减额能否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55号)的有关规定,结转至企业B继续抵减2026年05月05日 08:34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55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上述规定是考虑到留抵税额是纳税人负担的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抵扣是纳税人应有的权利,但加计抵减额是根据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的,用于抵减应纳税额的额度,不属于进项税额,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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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符合哪些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可享受减免车辆购置税优惠2026年05月04日 21:02
- 根据《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文件规定,一、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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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购置符合减免车辆购置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购置时间以什么为准2026年05月04日 21:01
- 根据《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规定: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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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申报期限是什么时候2026年04月27日 08:03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规定;第十一条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申报期限,为采购国产设备之日(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次月1日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 研发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办理退税的,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号)第四条的规定,在收齐相关凭证及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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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研发机构享受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政策,应以什么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备案手续2026年04月27日 08:02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规定:; 第五条 研发机构享受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政策,应于首次申报退税时,持以下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备案手续: (一)符合现行规定的研发机构资质证明资料。 (二)内容填写真实、完整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该备案表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16号)发布。其中,;企业类型;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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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调整平潭综合实验区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货物范围的通知2026年04月26日 10:05
-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现就调整平潭综合实验区(以下称平潭)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货物范围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地经;二线;销往平潭与生产有关的货物视同出口,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但下列货物不包括在内: 1.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 2.平潭的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采购的货物。 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是指兴建(包括改扩建)宾馆饭店、写字楼、别墅、公寓、住宅、商业购物场所、娱乐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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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适用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的外资研发中心应同时满足哪些条件2026年04月25日 08:14
- 《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规定;二、外资研发中心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研发费用标准:作为独立法人的,其投资总额不低于800万美元;作为公司内设部门或分公司的非独立法人的,其研发总投入不低于800万美元。 (二)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80人。 (三)设立以来累计购置的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 外资研发中心须经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上述条件进行资格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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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适用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的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包括哪些2026年04月24日 08:35
- 《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规定:一、适用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的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包括: (一)科技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核定的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转制为企业和进入企业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机构;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核定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科技部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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