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什么是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2024年07月14日 14:54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35号)第一条规定,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是指采用焊接、铆接或者螺栓连接等方式固定安装专用设备或者器具,不以载运人员或者货物为主要目的,在设计和制造上用于专项作业的车辆。 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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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4年07月12日 08:40
- 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现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境内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以下简称行权)之日起,在不超过36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此期间内离职的,应在离职前缴清全部税款。 二、本公告所称境内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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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该政策只适用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能否减免可以参考六税两费减半条件2024年07月06日 08:33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第四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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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如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4年07月05日 08:10
-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为使社会各界更加全面知悉科技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更加便捷查询了解政策,更加准确适用享受政策,财政部、科技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编写了《我国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今天带你了解:企业投入基础研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政策类型】普惠性政策 【涉及税种】企业所得税 【优惠内容】 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以下简称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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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2024年07月05日 08:10
-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为使社会各界更加全面知悉科技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更加便捷查询了解政策,更加准确适用享受政策,财政部、科技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编写了《我国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今天带你了解: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政策类型】普惠性政策 【涉及税种】企业所得税 【优惠内容】 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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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2024年07月04日 08:47
-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通过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做好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以下简称2024年度名单)制定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财政部 一、本通知所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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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两部门发文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2024年07月04日 08:46
- 为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成长,现就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本公告所称挂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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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零售图书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已经开具的专票怎么办2024年07月03日 08:21
-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第二条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凡在接到《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以前已经征收入库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者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如果已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申请办理免税。凡专用发票无法追回的,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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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到什么时候2024年07月03日 08:19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 )第二条规定:2027年12月31日前,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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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管理原因造成存货丢失不得抵扣的进项税能否作为存货损失税前扣除2024年07月01日 08:27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第十条规定: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与存货损失一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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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能否减免可以参考六税两费减半条件2024年06月28日 08:27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第四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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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型微利企业2024年06月28日 08:26
- 1、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2、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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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4年06月27日 08:58
- 01 享受主体: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 02 享受内容:对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03 享受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04 享受条件: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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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4年06月26日 08:42
- 01 享受主体: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 02 享受内容: 1.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在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及个人的费率应当统一,个人费率不得超过单位费率。 2.自2023年5月1日起,在保持八类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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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时,以差额前还是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2024年06月25日 09:27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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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2024年至2027年纳税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有什么车辆购置税优惠2024年06月24日 08:30
- 根据《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文件规定,一、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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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商砼企业简易计税能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吗2024年06月21日 07:48
- 答复: 水泥混凝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开具3%的专票。一经选择了,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简易计税和小规模计税规则类似,只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就是简易计税的税率。 参考: 根椐《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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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2024年06月19日 08:41
- 01 享受主体 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以外,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02 享受内容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03 享受时间 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 04 享受条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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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2024年06月19日 08:39
- 01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简称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及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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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可以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吗2024年06月18日 07:42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号)规定:二、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上述房产、土地,是指在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用于办公、仓储、信息监控、质量检验等经营及管理的房产、土地。 三、本公告所称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是指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粮(含大豆)、食用油、棉、糖、肉5种商品储备任务,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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