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购买理财产品获取的收益均按规定计入了投资收益科目,故营业收入科目期末余额为0。想请问下这种情况下做所得税汇算时业务招待费如何抵扣?2024年10月21日 08:35
- 我们单位主营业务是投资理财,通过购买理财产品获取的收益均按规定计入了投资收益科目,故营业收入科目期末余额为0。想请问下这种情况下做所得税汇算时业务招待费如何抵扣?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
- 阅读(19)
- [财税资讯]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可以在税前扣除吗?2024年10月17日 08:38
- 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答:不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强化部分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共性税收风险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函〔2014〕652号)中关于“一、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等与取得收入不直接相关的支出的税前扣除问题”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与企业取得收入不直接相关的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费等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 阅读(10)
- [财税资讯]出境考察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2024年10月15日 08:36
- 出境考察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三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 阅读(15)
- [财税资讯]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2024年10月12日 16:11
- 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
- 阅读(16)
- [财税资讯]研发费用不允许加计扣除费用的确定原则是什么?2024年10月11日 08:53
- 研发费用不允许加计扣除费用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的规定,“四、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行业的判定 《通知》中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行业的企业,是指以《通知》所列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税法第六条规定计算
- 阅读(24)
- [财税资讯]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主等自然人签订借款合同,是否可以视为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免税政策2024年10月10日 22:54
- 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主等自然人签订借款合同,是否可以视为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免税政策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3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6号)等文件规定,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小微企业)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按规定免征增值税。一是金融机构应以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是否为小微企
- 阅读(15)
- [财税资讯]卖房产的预收款,是否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2024年10月08日 08:58
- 卖房产的预收款,是否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的规定,“第九条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在年度纳税申报时,企业须
- 阅读(12)
- [财税资讯]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要缴个人所得税吗?2024年10月07日 15:55
- 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要缴个人所得税吗? 答:需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
- 阅读(20)
- [财税资讯]退休人员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要按照综合预扣预缴和汇算清缴缴纳个税吗?2024年10月07日 15:35
- 退休人员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要按照综合预扣预缴和汇算清缴缴纳个税吗? 答:需要。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
- 阅读(15)
- [财税资讯]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从所在单位取得的工资、补贴等视同离退休工资要缴个人所得税吗?2024年10月03日 00:53
- 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从所在单位取得的工资、补贴等视同离退休工资要缴个人所得税吗?答:不需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7号)规定: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是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按下列规定征免个人所得税:对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统一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视同离
- 阅读(16)
- [财税资讯]退休返聘人员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024年10月03日 00:51
- 退休返聘人员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答:1.如果返聘的退休人员属于兼职的形式,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2.如果返聘的退休人员属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任职的,按如下规定:(1)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
- 阅读(23)
- [财税资讯]企业投入基础研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4年10月01日 06:35
- 企业投入基础研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以下简称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申请条件:1.资金接收方是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包括国家设立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民办非
- 阅读(20)
- [财税资讯]离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要缴个人所得税吗?2024年09月30日 07:59
- 离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要缴个人所得税吗? 答:需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
- 阅读(0)
- [财税资讯]离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要缴个人所得税吗?2024年09月30日 07:59
- 离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要缴个人所得税吗? 答:需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
- 阅读(19)
- [财税资讯]企业之间无偿借款的企业所得税处理2024年09月29日 10:00
- 企业之间无偿借款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
- 阅读(35)
- [财税资讯]我单位车辆违章缴纳罚款,企业所得税可以扣除吗?2024年09月26日 11:21
- 我单位车辆违章缴纳罚款,企业所得税可以扣除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规定: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因此,企业支付的行政性罚款不允许在企
- 阅读(27)
- [财税资讯]企业为中小学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增值税如何缴纳?2024年09月25日 10:38
- 企业为中小学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增值税如何缴纳?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三的规定:“第一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 (八)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 3.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
- 阅读(23)
- [财税资讯]公司同时投资了两家子公司,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为销售产品收入,请问,从子公司分回的投资收益,可以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吗?2024年09月22日 22:30
- 公司同时投资了两家子公司,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为销售产品收入,请问,从子公司分回的投资收益,可以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如果公司不属于这类企业,从子公司分回的投资收益不能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 阅读(18)
- [财税资讯]企业取得财政补贴,企业所得税上收入确认的时间是按照权责发生制还是收付实现制?2024年09月20日 08:56
- 企业取得财政补贴,企业所得税上收入确认的时间是按照权责发生制还是收付实现制? 1、企业取得财政补贴,凡是根据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的数量、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全部或部分资金支付的,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 2、企业取得财政补贴,凡是与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的数量、金额不挂钩的,应当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确认收入。 参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第六条规定:“企业按照市场价格销售货
- 阅读(17)
- [财税资讯]给员工发的防暑降温费企业所得税可以扣除吗?如何扣除?2024年09月14日 14:43
- 给员工发的防暑降温费企业所得税可以扣除吗?如何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 阅读(26)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