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票都免税吗2022年12月07日 08:53
-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参考文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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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代开出租非住房的普通发票税收优惠2022年12月06日 08:56
- 增值税及附加: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随征的附加税费为零。 个人所得税:如果出租方无法提供可以准确核算收入、成本和费用的资料,按照各地市个人租赁房产的核定征收率进行征收个人所得税,确定计税依据时,免征增值税的,租金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已征增值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1.每月取得租赁收入在30000元(含30000元)以下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1.5%。 2.每月取得租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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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否包含增值税?2022年12月05日 08:40
- 根据《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 一、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 二、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三、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规定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不计入扣除项目,不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可以计入扣除项目。 四、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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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合伙企业向一人有限公司转让股权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2022年12月03日 13:03
- 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股权(票)、期货、基金、债券、外汇、贵重金属、资源开采权及其他投资品交易取得的所得,应全部纳入生产经营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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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规模纳税人开普票3个点的申报增值税的时候是填在免税么?2022年11月29日 08:58
- 一、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参考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二、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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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办理优惠备案之后,企业信息变更,要重新备案吗?2022年11月25日 18:50
- 符合核准类税收减免的纳税人, 应当提交核准材料, 提出申请, 经依法具有批准权限的税务机关按规定核准确认后方可享受。纳税人享减免税的情形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减免税资质进行重新审核。 若您属于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加速折旧、所得减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低税率、税额抵免等。优惠事项的名称、政策概述、主要政策依据、主要留存备查资料、享受优惠时间、后续管理要求等,企业信息变更,优惠事项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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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时,销售(营业)收入额是否包括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2022年11月22日 08:36
-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规定:一、关于销售(营业)收入基数的确定问题 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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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家政服务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吗?2022年11月20日 11:38
- 跟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第四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比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第一条第(三十一)项规定,免征增值税。 (一)与家政服务员、接受家政服务的客户就提供家政服务行为签订三方协议; (二)向家政服务员发放劳动报酬,并对家政服务员进行培训管理; (三)通过建立业务管理系统对家政服务员进行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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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出租公租房的租金收入不论用途,都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吗?2022年11月15日 08:15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 七、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八、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公租房是指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租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或者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筹集),并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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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化妆品制造与销售企业广告费如何税前扣除?2022年11月15日 08:13
- 根据《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第1条、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故化妆品制造与销售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与一般企业适用的扣除限额不同,化妆品制造与销售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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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医药制造企业广告费如何税前扣除?2022年11月13日 08:17
- 根据《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第1条、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故医药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与一般企业适用的扣除限额不同,医药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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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饮料制造企业广告费如何税前扣除?2022年11月13日 08:14
- 根据《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第1条、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故饮料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与一般企业适用的扣除限额不同,饮料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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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班车收入是否征收增值税?2022年11月12日 08:47
- 目前不征收。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 11号)第三条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另外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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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企业所得税如何确认收入?2022年11月12日 08:44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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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疫情期间企业减免租户房租,房产税可以按实际的从租吗?2022年11月11日 08:28
- 纳税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出租房产,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适用前提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2020年以后纳税人是否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根据各地区政府发文明确该地为高中低风险区,如果在此期间因为疫情原因免收租金的,以房产租金恢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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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征用酒店用于疫情防控隔离,政府给予的补贴要缴纳增值税吗?2022年11月11日 08:26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 七、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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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公司收到所投资的企业的利润分红,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2022年11月05日 08:3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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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做网络直播的,取得收入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吗?2022年11月02日 08:37
- 需要 ; 财税2016 36号 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财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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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政府给企业一次性留工补助是否要缴纳增值税?2022年11月01日 09:02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 七、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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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公立医院的银行存款所得的利息收入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022年10月31日 08:52
- 需要,并入收入总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 (一)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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