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2023年04月21日 08:18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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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取得2个亿的拆迁补偿收入,是否需要纳税2023年04月21日 08:17
- 1、企业取得2个亿的拆迁补偿收入,免征缴纳增值税; 2、企业取得2个亿的拆迁补偿收入,免征土地增值税; 3、企业取得2个亿的拆迁补偿收入,企业所得税是否存在优惠,首先需要判断是否属于政策性搬迁。 (1)若是属于政策性搬迁的,企业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以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在完成搬迁的年度(不超过五年),对搬迁收入和支出进行汇总清算。 也就是:搬迁完成年度是企业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2)若是不属于政策性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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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据实申报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什么2023年04月15日 08:17
-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非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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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非居民企业取得融资租赁收入,如何计算企业所得税2023年04月14日 08:30
-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将设备、物件等租给中国境内企业使用,租赁期满后设备、物件所有权归中国境内企业(包括租赁期满后作价转让给中国境内企业),非居民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取租金,应以租赁费(包括租赁期满后作价转让给中国境内企业的价款)扣除设备、物件价款后的余额,作为贷款利息所得,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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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新公司在电子税务局办理财务会计制度备案,要备案什么报表2023年04月13日 06:37
- 纳税人应按照下列要求报送相应的财务会计报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应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2)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应报送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 (3)执行《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应报送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 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期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季度和按年度分别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执行《企业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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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规模季度收入6万内免征文化建设费的政策,到什么时候止2023年04月08日 09:13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文件仍在执行期,未通知截止日期,纳税人依规定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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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规模纳税人,前三季度增值税累计收入5万 但第四季度冲红前年发票15万 四季度增值税申报表应该如何填写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是否应修改以前年度申报表2023年04月06日 11:29
-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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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2023年还有一次性奖金收入的政策吗2023年04月04日 15:35
-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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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资金占用费额外支付的利息,是否可在支付当期作为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税前扣除,还是应该计入股权投资成本,转让股权时再税前扣除2023年04月03日 08:56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规定:股权转让收入是自然人股东主转让股权所取得的全部价款,包括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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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社保滞纳金可以所得税前扣除吗2023年04月03日 08:5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因此,逾期缴纳社保的滞纳金可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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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职工收到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这个个人所得税率是多少2023年04月01日 08:29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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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律师事务所的兼职律师 收入是按工资薪金还是按劳务报酬2023年03月31日 08:28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9号)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律师事务所在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时,不再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收入全额(取得分成收入的为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后的余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兼职律师应于次月7日内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兼职律师是指取得律师资格和律师执业证书,不脱离本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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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新公司在电子税务局办理财务会计制度备案,要备案什么报表2023年03月28日 09:05
- 根据纳税人应按照下列要求报送相应的财务会计报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应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2)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应报送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 (3)执行《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应报送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 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期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季度和按年度分别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执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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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取得收入20万元,能享受什么减免税政策,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2023年03月26日 08:32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五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因此,您1月份销售货物取得的收入20万元,可以适用减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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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还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吗2023年03月26日 08:30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已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需要将专用发票追回后进行作废或红冲,方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如无法追回专用发票,则不能享受免税政策。另外,除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收入外,纳税人取得的其他销售收入仍可按规定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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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偷税漏税具体的处罚标准是什么2023年03月25日 10:2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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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哪些收入是与国际运输业务紧密相关,应作为国际运输收入的2023年03月21日 08:13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执行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1号)第二条第五点,下列与国际运输业务紧密相关的收入应作为国际运输收入的一部分: 1.为其他国际运输企业代售客票取得的收入; 2.从市区至机场运送旅客取得的收入; 3.通过货车从事货仓至机场、码头或者后者至购货者间的运输,以及直接将货物发送至购货者取得的运输收入; 4.企业仅为其承运旅客提供中转住宿而设置的旅馆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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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什么是国际运输收入2023年03月20日 08:14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执行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1号),国际运输收入是指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的企业以船舶或飞机经营客运或货运取得的收入,以及以程租、期租形式出租船舶或以湿租形式出租飞机(包括所有设备、人员及供应)取得的租赁收入。此外,在执行协定时,还应考虑视同国际运输收入处理、以及其他应作为国际运输收入处理的各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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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退休人员再任职应符合什么条件2023年03月19日 11:20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退休人员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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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所得税中“视同销售”的情况有哪些2023年03月17日 09:16
-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以下简称828号文)第二条,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1)用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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