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纳税人为非雇员(如客户、邀请讲课专家等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的人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2025年02月14日 08:42
- 纳税人为非雇员(如客户、邀请讲课专家等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的人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指的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纳税人如果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纳入抵扣范围。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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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向股东借款,支付的利息怎么在计算所得税时扣除?2025年02月06日 08:42
- 企业向股东借款,支付的利息怎么在计算所得税时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文件规定: 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二、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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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12月份计提今年的年终奖,一定税前扣除在今年吗?2025年01月09日 14:47
- 12月份计提今年的年终奖,一定税前扣除在今年吗? 答复: 这个不一定,看什么时候发放。 1、若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发放了,则税前扣除在今年(2024年度)。 2、若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发放了,则税前扣除在发放年度。 参考: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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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推广费也属于广告费吗,扣除比例还是不超收入的15%,对吗?2024年12月30日 11:47
- 推广费也属于广告费吗,扣除比例还是不超收入的15%,对吗? 推广费属于业务宣传费,跟广告费不一样,但是在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比例上一样的,一般企业都是不超收入的15%。 注意: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概念上是不一样的,广告费一般应通过媒体传播而支付给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费用。业务宣传费也是一种广告推广,是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两个费用的区别主要是要看具体业务是否通过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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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如何获取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2024年12月09日 08:43
- 如何获取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铁集团联合对外发布公告,明确自2024年11月1日起,在我国铁路客运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那么,关于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有哪些服务举措?一起来看 铁路运输企业向旅客提供哪些关于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的服务? 旅客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可于180天内登录铁路12306(包括网站和移动客户端,下同)账户,如实取得本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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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旅客如何取得铁路电子客票?2024年11月20日 08:41
- 旅客如何取得铁路电子客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告2024年第8号)规定:“四、旅客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可通过铁路12306(包括网站和移动客户端,下同)如实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铁路运输企业根据旅客提供的购买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行程信息等如实开具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五、铁路运输企业通过铁路12306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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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对公账户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需要给开户银行开发票吗?2024年11月13日 08:37
- 企业对公账户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需要给开户银行开发票吗? 企业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并不是因为企业给银行提供了货物或者劳务服务等增值税应税行为而实现的收入,这部分收入是不征增值税的,因此不需要开具发票,企业直接凭借利息计息单冲减财务费用就可以。 借:银行存款 1200元 借:财务费用-利息 -1200元 注意: 这里的存款利息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具有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支付的存款利息。 参考一: 根据《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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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体户可以给经营者本人发工资吗?2024年11月08日 09:01
- 个体户可以给经营者本人发工资吗? 虽然在日常实务操作中,个体户也可以给经营者本人发工资,但是在税务上来看,这其实并不是“工资薪金”所得,而是属于“经营所得”,也就是会计上虽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列支的费用,但是经营所得个税汇算的时候还是需要调增出来缴纳经营所得的个税,这样一旦纳税调增有可能补交的个税较高。 注意: 1、个体户,只有支付给员工的工资薪金才允许税前扣除,经营者的工资薪金不允许税前扣除。 2、实操中不建议给个体户的老板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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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异地施工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应该在哪里申报2024年11月04日 09:44
- 异地施工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应该在哪里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相关规定: 一、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二、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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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如何确定扣除标准?2024年10月16日 08:40
- 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如何确定扣除标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 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 (一)金融企业,为5∶1; (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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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如何做特殊性处理?2024年10月15日 08:34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如何做特殊性处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的规定,“(四)企业合并,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1. 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 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 3. 可由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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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职工取得单位低价出售的公有住房是否缴纳个税?2024年10月04日 10:35
- 职工取得单位低价出售的公有住房是否缴纳个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3号)的规定:一、根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有关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在住房制度改革期间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房改成本价格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职工因支付的房改成本价格低于房屋建造成本价格或市场价格而取得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二、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情形、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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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我单位车辆违章缴纳罚款,企业所得税可以扣除吗?2024年09月26日 11:21
- 我单位车辆违章缴纳罚款,企业所得税可以扣除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规定: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因此,企业支付的行政性罚款不允许在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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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取得财政补贴,企业所得税上收入确认的时间是按照权责发生制还是收付实现制?2024年09月20日 08:56
- 企业取得财政补贴,企业所得税上收入确认的时间是按照权责发生制还是收付实现制? 1、企业取得财政补贴,凡是根据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的数量、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全部或部分资金支付的,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 2、企业取得财政补贴,凡是与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的数量、金额不挂钩的,应当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确认收入。 参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第六条规定:“企业按照市场价格销售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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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劳务派遣人员的残疾人保障金由哪个单位负责缴纳?2024年09月09日 08:41
- 劳务派遣人员的残疾人保障金由哪个单位负责缴纳?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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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购入二手房,应该如何计提折旧?2024年09月03日 08:55
- 企业购入二手房,应该如何计提折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第五十八条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一)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 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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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购入二手房,应该如何计提折旧2024年08月30日 09:26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第五十八条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一)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企业应当根据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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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资产收购如何享受税收优惠2024年08月25日 10:18
- 适用主体:居民企业。 适用情形:资产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受让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以下称转让企业)实质经营性资产的交易。受让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者两者的组合。 政策内容: 1.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 ①被收购方按规定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②收购方取得资产的计税基础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③被收购企业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2.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资产收购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包括: ①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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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发行的永续债,是否可以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2024年08月19日 10:40
- 可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第二、三条规定:企业发行符合规定条件的永续债,也可以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即: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准予在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纳税。本公告第二条所称符合规定条件的永续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中5条(含)以上的永续债:(一)被投资企业对该项投资具有还本义务;(二)有明确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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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实行统借统还办法的企业资金拆借利息如何税前扣除2024年08月16日 08:54
- 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鉴于目前我国对金融企业利率要求的具体情况,企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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