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资金占用费额外支付的利息,是否可在支付当期作为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税前扣除,还是应该计入股权投资成本,转让股权时再税前扣除2023年04月03日 08:56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规定:股权转让收入是自然人股东主转让股权所取得的全部价款,包括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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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社保滞纳金可以所得税前扣除吗2023年04月03日 08:5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因此,逾期缴纳社保的滞纳金可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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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职工收到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这个个人所得税率是多少2023年04月01日 08:29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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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使用违规发票记账会产生何后果2023年04月01日 08:27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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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律师事务所的兼职律师 收入是按工资薪金还是按劳务报酬2023年03月31日 08:28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9号)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律师事务所在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时,不再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收入全额(取得分成收入的为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后的余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兼职律师应于次月7日内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兼职律师是指取得律师资格和律师执业证书,不脱离本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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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所得税预缴,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吗2023年03月28日 09:04
- 根据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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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汇算清缴时候,关联申报表必须填写吗2023年03月27日 14:57
- 根据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应当进行关联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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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取得的彩票代销业务所得,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2023年03月22日 08:29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629号)第三条规定: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所得,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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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非居民企业的纳税地点是什么2023年03月19日 11:22
-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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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零星支出的扣除规定2023年03月17日 09:21
- 公司支付个人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没有发票,而是用收款凭证税前扣除!请问有次数限制吗? 2.回答: 2018年28号公告中支付个人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用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税前扣除,这里的500元是多久一次目前未看到税务上的具体规定,建议以真实交易为前提,切记不要故意人为拆分金额,避免带来税务风险。 3.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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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所得税中“视同销售”的情况有哪些2023年03月17日 09:16
-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以下简称828号文)第二条,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1)用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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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没有取得发票,是否可以扣除2023年03月13日 08:37
-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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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新能源(光伏发电,风能发电)行业优惠政策2023年03月03日 09:02
- 1、对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规定范围、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从事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目录》规定项目的所得,不得享受前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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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购入5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摊销吗2023年03月03日 09:01
- 1、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2、(一)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所称购进,包括以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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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第一套房是全款,第二套是贷款,可以专项扣除吗2023年03月02日 12:12
- 1、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 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 国发〔2018〕41号 )2、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如果纳税人没有申报过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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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清算所得,是否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率2023年02月27日 08:49
-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9〕388号)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第12行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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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公司变更法人,股权转让,请问去税局办理股权申报个人所得税需要什么资料2023年02月25日 10:13
- (一)《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一式2份 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一人一式2份 三)《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申报印花税)一人一式2份 四)股权转让合同(协议)复印件。 五)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股权原值的证明资料。 初始投资的,提供企业章程或投资协议,入股当期财务报表,印花税完税凭。 购买股权的,提供股权转让合同,印花税完税凭证。七)股权转让合同(协议)签订日被投资企业上个月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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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在外省发生工程业务,已经办理外经证,需要在外省预交什么税款2023年02月23日 09:07
- 1、增值税 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企业所得税 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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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公司给员工转账,员工去买材料,有材料发票回来,公司转账给员工算员工个人收入吗2023年02月19日 06:49
- 取得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各项所得具体范围可参考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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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中如何申请退付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2023年02月17日 08:42
- 税人2022年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需要申请退付手续费的,请3月30日前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1)点击左侧;退付手续费核对会自动获取结报单,也可手动点击;获取结报单;获取; 2)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结报单 3)核对清册和结报单中的内容核实无误后,点击申请退库进行确认; 4)对手续费金额及银行账户信息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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