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享受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满足什么条件2024年01月15日 10:21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规定:三、享受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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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优惠需要满足什么条件2024年01月11日 08:30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第二条、本公告所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居民企业; 具有1年以上连续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实践,且能够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具有至少5名从事本领域工作且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或者至少2名从事本领域工作且具有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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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取得提前支付的工资怎么交个税2023年12月28日 19:50
-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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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餐饮酒店,取得保洁公司的“其他生活服务-保洁费”的专票,能否抵扣增值税2023年12月24日 09:43
- 答复: 可以抵扣增值税。 按照财税〔2016〕36号规定,居民日常服务的专票是不允许抵扣增值税的,给酒店做保洁不是居民日常服务,而是属于其他生活服务或者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这样的专票是允许抵扣增值税的。 参考: 1、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二十七条规定:“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购进的旅客运输、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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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增值税存量留抵的行业条件要求2023年10月29日 17:48
- 1、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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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大学生创办的企业,想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应符合什么条件2023年10月14日 08:58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主体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 (二)技术转让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 (三)境内技术转让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 (四)向境外转让技术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 (五)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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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时间及享受待遇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9:04
- (一)连续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在集中缴费期缴纳202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从2024年1月1日起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初次参保缴费。初次参保城乡居民在集中缴费期缴纳2024年度保费的,可从2024年1月1日起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缴纳2024年度保费的,从足额缴费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中断参保缴费。中断缴费1年以上续保缴费的,在集中缴费期缴纳2024年度保费的,从2024年1月1日起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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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享受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政策须满足哪些条件2023年09月05日 09:10
-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第三条:享受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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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2023年09月04日 08:48
-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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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自然人提供劳务代开发票,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2023年09月01日 08:45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规定:第八条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相应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第九条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相应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因此,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应税所得项目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开票时不预缴个人所得税,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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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何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3年08月22日 08:27
- 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先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再依据各指标的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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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非居民个人取得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23年08月19日 08:51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规定: 一、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非居民个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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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是否可以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递延2023年08月14日 16:40
- 企业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企业或个人可选择继续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也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技术成果是指专利技术(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着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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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何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3年06月21日 08:02
- 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先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再依据各指标的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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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非居民个人可以扣三险一金吗2023年06月13日 08:15
-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见附件)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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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向外国人法人股东分配税后利润,应按什么税率扣缴企业所得税,法人股东转让股权,所得税按什么税率2023年06月10日 08:28
- 如果该非居民企业不满足《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那按照10%扣缴 如果新加坡法人股东转让股权,所得税按什么税率?如果转给境内股东 10% 税收协定建议携带相关合同协议至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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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物流企业从事运输业务可以享受政策优惠吗2023年06月07日 08:01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的物流企业应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在经营范围方面,至少从事仓储或者运输一种经营业务,为工农业生产、流通、进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仓储、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务;二是在责任能力方面,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三是在注册登记方面,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为物流、仓储或运输的专业物流企业。如果企业符合上述物流企业的条件,且占地面积、储存物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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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物流企业从事运输业务可以享受土地使用税政策优惠吗2023年05月30日 08:03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的物流企业应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在经营范围方面,至少从事仓储或者运输一种经营业务,为工农业生产、流通、进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仓储、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务;二是在责任能力方面,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三是在注册登记方面,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为物流、仓储或运输的专业物流企业。如果企业符合上述物流企业的条件,且占地面积、储存物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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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2023年05月22日 08:57
-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汇算的主要内容 2022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附件1),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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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2023年05月21日 10:54
- 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现将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本公告所称物流企业,是指至少从事仓储或运输一种经营业务,为工农业生产、流通、进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仓储、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务,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为物流、仓储或运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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