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购房后又退房,交的契税可退吗?2021年09月27日 20:05
- 对于买房后已经缴纳了契税,但之后由于种种原因(例如按揭不通过等等)而将房子退回给开发商,这种情形还能退还已缴契税吗?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缴纳契税后发生下列情形,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申请退税:1.因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委员会裁决导致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且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至原权利人的;2.在出让土地使用权交付时,因容积率调整或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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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买房后契税的缴纳有期限限制吗?2021年09月27日 19:56
- 购买房子后契税如何缴?有期限限制吗?《契税法》规定了契税缴纳的时点: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自2018年11月8日起,在广西区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契税纳税申报,契税纳税期限为纳税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之前。此前尚未处理的契税纳税事项,按前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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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代开出租不动产发票需要什么资料?2021年08月31日 19:30
- 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销售不动产申请代开发票时,应提供载有不动产售价等内容的不动产买卖合同(凭证); 4.受托方代为申请代开发票的,需在代开发票时提交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名、联系方式)、受托经办人员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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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减免税规定2021年08月28日 18:38
- 根据桂财税[2019]13号,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9000元的定额标准,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企业工作不满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减免税限额。计算公式为:企业核算减免税总额=Σ每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月份÷12×具体定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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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去税局代开建筑劳务发票,要交哪些税,税率是多少?2021年08月19日 08:35
- 增值税1% 、教育费附加:3% ,地方教育费附加2% ,城建税市区7%,县份5%,其他1% 、个税选按经营所得超500元的按1.3%附征率,属劳务报酬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附件: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预扣率表的档次征收,印花税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0.3‰贴花。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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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代开发票所需资料2021年08月18日 08:33
- 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销售不动产申请代开发票时,应提供载有不动产售价等内容的不动产买卖合同(凭证); 4.受托方代为申请代开发票的,需在代开发票时提交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名、联系方式)、受托经办人员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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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改制重组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形2021年08月13日 21:44
- 为支持企业改制重组,优化市场环境,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规定,对以下几种情况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1、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制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称房地产)转移、变更到改制后的企业; 2、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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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的都可抵扣吗?2021年08月10日 21:21
-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允许从销项税中抵扣。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以发票上注明的税额;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机票、火车票、动车票,按好9%计算进项税额,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3%计算进项税额。同时,根据《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只有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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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申报应提供的资料2021年08月09日 20:31
- 企业中发生个人股权转让行为,纳税人应依法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报送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提供的资料包括: 1、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2、股权转让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3、股权原值的证明资料; 4、股权转让签订日被投资企业上个月的财务报表; 5、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资产等的资产评估报告;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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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税前扣除问题2021年07月29日 08:39
-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税前扣除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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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计税方法2021年07月19日 08:32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第二条: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应按以下方法计算: 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 技术转让成本是指转让的无形资产的净值,即该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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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后有关资产的涉税问题该如何处理2021年07月09日 08:46
-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后有关资产的涉税问题,应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 )第四条规定: (一)企业能够提供资产购置发票的,以发票载明金额为计税基础;不能提供资产购置发票的,可以凭购置资产的合同(协议)、资金支付证明、会计核算资料等记载金额,作为计税基础。 (二)企业核定征税期间投入使用的资产,改为查账征税后,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摊销年限,扣除该资产投入使用年限后,就剩余年限继续计提折旧、摊销额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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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退役士兵定额扣除规定2021年07月07日 08:37
- 根据【桂财税2019 13号】,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9000元的定额标准,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企业工作不满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减免税限额。 计算公式为:企业核算减免税总额=Σ每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月份÷12×具体定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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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提供什么资料2021年07月03日 08:43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土地增值税清算表及其附表。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说明,主要内容应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用地、开发、销售、关联方交易、融资、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及主管税务机关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三)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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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2021年06月28日 09:4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第一条规定,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电子设计自动化(EDA)工具开发或知识产权(IP)核设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聘用关系的月平均职工人数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月平均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0%,研究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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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材料企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2021年06月28日 09:3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第三条规定,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材料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从事集成电路专用材料研发、生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聘用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月平均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研究开发人员月平均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 (三)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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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2021年06月28日 09:26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第四条规定,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从事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聘用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月平均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研究开发人员月平均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 (三)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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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装备企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2021年06月01日 08:4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第二条规定,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装备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从事集成电路专用装备或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聘用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月平均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研究开发人员月平均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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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主要是指哪些2021年05月28日 08:4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第一条规定,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以软件产品开发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该企业的设立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二)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聘用关系,其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月平均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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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如何确认用人单位的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2021年05月27日 09:06
- 第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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