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虚开增值税发票怎么处理2024年01月09日 10:22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规定: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应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已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不再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
- 阅读(12)
- [财税资讯]虚开发票有什么后果2024年01月08日 08:4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阅读(7)
- [财税资讯]当月作废的纸质发票,企业应该留存备查多少年2023年12月06日 08:48
-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 阅读(12)
- [财税资讯]增值税发票作废、冲红有效证明2023年07月13日 08:22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如发生符合条件的情形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错税率的不可以。有效证明指的是如果属于销售折扣折让、销售退回、工程类的提前竣工等原因,导致最后结算金额和之前开票金额不一致的,且双方均已账务处理的,可以以合同、协议、折扣折让证明业务真实性,则不需要收回全部联次。如果是内容开具有误的发
- 阅读(5)
- [财税资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3%征收率增值税普通发票,还能够享受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吗2023年06月04日 08:38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15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直接进行减税申报,享受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为减轻您的办税负担,无需对已开具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作废或换开。但需要注意的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纳税人
- 阅读(11)
- [财税资讯]专票认证已申报纳税,发票有错,需要开具红字信息表吗2023年05月15日 08:33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 阅读(12)
- [财税资讯]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是作为转售行为还是代收行为2023年04月28日 08:46
-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及《增值税发票开具使用指南》(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
- 阅读(18)
- [财税资讯]跨年的专票可以冲红吗?提供给我们发票的供应商说跨年冲不了红,是要我方先开红字信息表,他们才可以冲红吗2023年04月07日 08:13
-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
- 阅读(11)
- [财税资讯]收到一张普通发票,发票上盖了一个公章又盖了发票章,请问能用吗2023年03月31日 08:2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 阅读(10)
- [财税资讯]如何保管发票?2023年03月16日 08:54
-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依据: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
- 阅读(11)
- [财税资讯]个人代开发票,有限制吗2023年02月28日 08:41
-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持续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暂停为其代开发票,并对其做好税法宣传辅导,引导其应依法办理注册登记,自行领用、开具发票。 1)同一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月份累计超过6个月(不包括作废发票和已经开具红字发票的蓝字发票)的。 2)同一纳税人连续3个月申请代开发票且金额累计超过125万(就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间,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管理的部分风险预警值和执行口径进行适当调整和优化)。 3)一个会计年度代开
- 阅读(9)
- [财税资讯]发票上盖专用章有点模糊不清楚,可以再在发票空白的地方加盖吗2023年02月28日 08:39
-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发票专用章加盖不清重复加盖的发票,收票方有权要求开票方重新开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
- 阅读(2)
- [财税资讯]公司变更地址,供应商发票仍使用旧地址,请问影响使用吗?需要退回重开吗2023年02月27日 08:50
-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
- 阅读(12)
- [财税资讯]增值税发票 只有开票人有名字,复核、收款人 都是空的,这样的专票合格吗2023年02月24日 08:46
-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因此,收款方开具发票,填写项目应齐全,填写内容应真实。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
- 阅读(11)
- [财税资讯]跟个人回收废旧转卖,这收购发票怎么取得2023年02月20日 08:32
- 只有农产品的收购单位才可以自行开具收购发票。 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止非法代开发票。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 阅读(11)
- [财税资讯]发票一定要填写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这些信息吗2023年02月15日 08:38
-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阅读(14)
- [财税资讯]销货退回,发票冲红2023年02月10日 08:53
-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
- 阅读(10)
- [财税资讯]开票内容写“建筑服务-刮腻子工程服务”,这样写,可以吗2023年02月07日 10:04
- 纳税人自开发票时,发票上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由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名称两部分组成,其中税收分类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中的附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选择填写名称由开票人手工录入,根据业务实质据实填写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
- 阅读(17)
- [财税资讯]发票的抵扣联丢失,发票联还在,是否可以作为抵税的依据2023年02月05日 09:07
-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首先需要报告主管税务机关,然后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遗失手续,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 考文件: 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
- 阅读(13)
- [财税资讯]专票上的复核跟收款人是空的,这个发票有效吗2023年01月31日 08:27
-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因此,收款方开具发票,填写项目应齐全,填写内容应真实。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中华人民共
- 阅读(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