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关于口岸进境免税店有关事宜的通知2026年01月25日 13:49
- 通俗理解,计提折旧就是企业将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的价值,按一定方法分摊到其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会计处理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20年。企业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
- 阅读(0)
- [财税资讯]单独核算怎么理解2026年01月15日 08:17
- 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这里的批发、零售包括超市从供应商处采购蔬菜后再销售的环节。需要注意的是,享受免税需满足以下条件:蔬菜范围:主要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包括新鲜蔬菜以及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但蔬菜罐头等深加工产品不属于免税范围。单独核算:若超市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 他
- 阅读(4)
- [财税资讯]采购生猪屠宰后销售鲜肉是属于批发、零售纳税人?还是加工类2026年01月09日 07:56
- 企业购入生猪经过屠宰、分解后对外销售鲜猪肉,不适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中批发零售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免税政策。依据财税〔2012〕75号号规定,享受流通环节增值税免税政策的主体为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免税范围为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企业购入生猪后实施的屠宰、分解行为,属于对农产品的加工环节,产生了物理状态的改变
- 阅读(7)
- [财税资讯]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能否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2025年12月26日 08:29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二、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 阅读(5)
- [财税资讯]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能否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2025年12月25日 08:56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二、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 阅读(4)
- [财税资讯]主管税务机关对市场内的纳税人如何分类2025年12月23日 07:34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集贸市场税收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4〕154号)第九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市场内纳税人的经营规模、财务核算水平和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差异,对市场内的纳税人合理分类,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一般可将纳税人分为四类:(一)查账征收户:指在集贸市场内从事经营且实行查账征收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二)定期定额征收户:指在集贸市场内从事经营,达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且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三)未达起征点户和免税户:指在
- 阅读(6)
- [财税资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2025年12月19日 08:23
-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
- 阅读(6)
- [财税资讯]收购发票、免税发票都不能抵扣吗2025年12月13日 07:52
- 企业无偿使用法人或员工的车辆,是否涉及个人所得税应参照以下方式判断: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所以,如果职工将车辆无偿提供给企业,企业以报销方式承担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员工个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职工将车辆无偿出租给单位,且签有出租合同,车辆由公司支配使用,应按“财产租赁所得
- 阅读(6)
- [财税资讯]生产销售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2025年12月02日 07:59
- 【享受主体】 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的纳税人。【享受内容】 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享受时间】 自2008年6月1日起持续享受。【享受条件】1.享受免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是指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生物有机肥。(1)有机肥料,指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施于土壤以提供植物营养为主要功能的含碳物料。(2)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指由有机和无机肥料混合和(或)化合制成的含有一定量有机肥料的复混肥料。(3)生物有机肥,指特定功
- 阅读(11)
- [财税资讯]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2025年12月01日 09:22
- 一、关于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和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宅的征免税问题 《条例》第八条中普通标准住宅;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第三条中;普通住宅的认定,一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制定并对社会公布的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的标
- 阅读(10)
- [财税资讯]纳税人生产销售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2025年11月28日 08:48
- 【享受主体】 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的纳税人。【享受内容】 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享受时间】 自2008年6月1日起持续享受。【享受条件】1.享受免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是指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生物有机肥。(1)有机肥料,指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施于土壤以提供植物营养为主要功能的含碳物料。(2)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指由有机和无机肥料混合和(或)化合制成的含有一定量有机肥料的复混肥料。(3)生物有机肥,指特定功
- 阅读(10)
- [财税资讯]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2025年11月27日 09:01
- (一)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 (四)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 (五)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 (六)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 阅读(10)
- [财税资讯]纳税人生产销售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2025年11月27日 08:48
- 【享受主体】 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的纳税人。【享受内容】 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享受时间】 2007年7月1日起持续享受。【享受条件】 1.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是指农业节水滴灌系统专用的、具有制造过程中加工的孔口或其他出流装置、能够以滴状或连续流状出水的水带和水管产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并与PVC管(主管)、PE管(辅管)、承插管件、过滤器等部件组成滴灌系统。 2.纳税人销售免税的滴灌带
- 阅读(7)
- [财税资讯]收入上缴财政,可以免企业所得税吗?能否税前抵扣2025年11月25日 08:14
- 根据《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现将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明确如下: 一、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
- 阅读(6)
- [财税资讯]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应如何适用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2025年11月22日 07:58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以下简称19号公告)规定,截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经商财政部,自然人购买新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按照19号公告的规定适用相关增值税免税政策。
- 阅读(9)
- [财税资讯]小规模纳税人,月收入不到10万元,客户非要专票,能开吗2025年11月20日 12:17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对部分或者全部销售收入选择放弃享受免税政策,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对部分或者全部销售收入选择放弃享受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比如老王开的建材店是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本月销售额8万元,其中给百货商场供应五金建材,销售额2万元,如果百
- 阅读(8)
- [财税资讯]符合哪些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可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2025年11月07日 08:18
- 根据《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文件规定,一、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享受
- 阅读(8)
- [财税资讯]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是否可以享受免税2025年11月03日 08:56
-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规定,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
- 阅读(30)
- [财税资讯]免征印花税2025年10月17日 07:52
- (一)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 (四)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 (五)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 (六)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 阅读(4)
- [财税资讯]下列船舶免征吨税2025年10月07日 10:29
- (一)应纳税额在人民币五十元以下的船舶; (二)自境外以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 (三)吨税执照期满后二十四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四)非机动船舶(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五)捕捞、养殖渔船; (六)避难、防疫隔离、修理、改造、终止运营或者拆解,并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七)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或者征用的船舶; (八)警用船舶; (九)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船舶;
- 阅读(6)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