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以前年度的支出因未取得扣除凭证而没有进行税前扣除,今年取得了符合条件的凭证,能否在今年进行税前扣除2023年05月25日 08:32
- 由于一些原因(如购销合同、工程项目纠纷等),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企业主动没有进行税前扣除的,待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后,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扣除,追补扣除年限不得超过五年。其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企业在以后年度凭相关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相应支出也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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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与个人发生应税业务,应当取得何种凭证进行税前扣除2023年05月25日 08:31
-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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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租用办公用房发生的水、电费用等,应当取得何种凭证进行税前扣除2023年05月24日 13:54
- 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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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2023年05月21日 10:54
- 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现将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本公告所称物流企业,是指至少从事仓储或运输一种经营业务,为工农业生产、流通、进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仓储、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务,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为物流、仓储或运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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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2023年05月21日 10:52
-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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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2023年05月20日 08:38
- 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现就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二、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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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2023年05月20日 08:37
-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二、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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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2023年05月19日 08:31
-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现就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以下简称小型微利企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二、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小型微利企业在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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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2023年05月19日 08:29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财务)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在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及个人的费率应当统一,个人费率不得超过单位费率。 二、自2023年5月1日起,按照《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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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指引2023年05月18日 08:51
-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具体政策 【适用主体】 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以外,其他行业企业均可享受。 【优惠内容】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上述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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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调整铁路和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名单2023年05月18日 08:50
- 一、铁路运输企业 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20〕56号)附件2《国铁集团增值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名单(二)》,增补、取消、变更本通知附件1所列的分支机构。 上述增补、变更的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自本通知附件1列明的汇总纳税时间、变更时间起,按照财税〔2020〕56号文件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上述取消的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自本通知附件1列明的取消时间起,不再按照财税〔2020〕56号文件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航空运输企业 对《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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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有哪些2023年05月17日 08:50
-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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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请问企业无息借款给员工或者非员工 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吗2023年05月15日 08:26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条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给员工提供服务不在征税范围,不视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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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打好税收政策组合拳 护航小微企业健康发展2023年05月13日 10:21
- 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经济发展的生力军。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一些小微企业面临较大经营压力。为此,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支持企业融资、鼓励吸纳就业等方面,以一套政策组合拳,为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护航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2022年全年,我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过4.2万亿元,分企业规模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受益主体,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1.7万亿元,占总规模的比重约四成;近八成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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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会计核算与管理有哪些要求2023年05月12日 08:40
- 3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明确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 今天带你了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会计核算与管理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会计核算与管理 【适用主体】 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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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购物卡买东西,商家不给我开发票对吗2023年05月10日 09:33
- 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时,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销售方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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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高新技术企业环保设备能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吗2023年05月10日 09:32
-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46号)规定,对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购置时间,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你公司是今年10月15日完成自建项目竣工结算,属于2022年第四季度期间,可以按规定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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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的同时,是否可以叠加享受“六税两费”优惠2023年05月09日 06:50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的规定,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六税两费。纳税人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六税两费优惠政策。你公司在享受物流企业大宗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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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购买礼品送礼,从税务筹划上来讲索取专票还是普票更合适2023年05月06日 08:32
- 1、购买礼品送礼,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属于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需要计算销项税额。 2、建议你企业购进礼品的时候尽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然后无偿赠送给客户的时候,再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这样增值税税负不会增加。 二、注意: 若是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法抵扣,但是增值税上还是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的。 三、政策: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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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哪些企业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2023年05月05日 11:29
- 1.什么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解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在进行科学技术研发活动时,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一定比例将研发费用加计入成本和费用,以减少纳税金额的一种政策性税收优惠措施。该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具体实施细则和比例由国家税务部门制定和发布。 2.哪些企业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解答:适用加计扣除的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属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且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二是不属于负面清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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