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2024年享受制造业加计抵减企业最晚申报日期2024年09月19日 09:53
- 2024年享受制造业加计抵减企业最晚申报日期 1、对于已在《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中,且当前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仍有效的企业,于2024年6月30日起暂停享受政策。拟继续申请进入2024年度名单的,可于2024年7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 2、新申请进入2024年度名单的企业,可于2024年9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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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先进制造业企业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2024年09月19日 09:51
- 先进制造业企业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政策所称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先进制造业企业具体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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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从事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收购的二手车增值税税率确定?2024年09月18日 09:51
- 从事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收购的二手车增值税税率确定?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3号),2027年12月31日前,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这里的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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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自用房产,房产税一直要缴吗?从价计征的房产税原值一直不变吗?2024年09月15日 20:58
- 企业自用房产,房产税一直要缴吗?从价计征的房产税原值一直不变吗? 答复: 是的,企业自有自用的房产,只要是持有期间,需要一直按照从价计征缴纳房产税。当然若是对外出租的,对外出租的部分需要按照从租计征缴纳房产税。 一般来讲,从价计征的房产税原值是不变的。即便是评估增值了,或者有老化等,也不得调整原值。 若是企业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也需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注意这里是进行改建、扩建的,大修理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改建、扩建之后,改建、扩建房产应重新确定房产价值,从完工的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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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是否缴纳印花税2024年09月14日 14:55
- 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是否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4号)规定:“ 三、关于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 对企业改制、合并、分立、破产清算以及事业单位改制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所属具有国有资产管理职责的部门按规定对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股权进行行政性调整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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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给员工发的防暑降温费企业所得税可以扣除吗?如何扣除?2024年09月14日 14:43
- 给员工发的防暑降温费企业所得税可以扣除吗?如何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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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2024年享受制造业加计抵减企业最晚申报日期2024年09月13日 08:46
- 2024年享受制造业加计抵减企业最晚申报日期 1、对于已在《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中,且当前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仍有效的企业,于2024年6月30日起暂停享受政策。拟继续申请进入2024年度名单的,可于2024年7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 2、新申请进入2024年度名单的企业,可于2024年9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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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先进制造业企业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2024年09月13日 08:44
- 先进制造业企业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政策所称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先进制造业企业具体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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