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2025年10月24日 08:20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指的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纳税人如果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纳入抵扣范围。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用于生产经营所需,如属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阅读(5)
- [财税资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2025年10月23日 08:25
-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具体确定办法,由国务院依据本法和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
- 阅读(9)
- [财税资讯]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2025年10月18日 08:05
-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 应税资源的具体范围,由本法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以下称《税目税率表》)确定。 第二条 资源税的税目、税率,依照《税目税率表》执行。 《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实行幅度税率的,其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该应税资源的品位、开采条件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在《税目税率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 阅读(10)
- [财税资讯]企业向个人购买二手车辆,企业需要缴纳买卖合同的印花税吗2025年10月16日 08:04
- 企业向个人购买二手车辆,企业需要缴纳买卖合同的印花税吗?印花税的买卖合同是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
- 阅读(9)
- [财税资讯]安置残疾人支付工资的加计扣除,是否包含其个人承担的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2025年10月14日 08:29
- 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第九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二、根据《国家税务
- 阅读(9)
- [财税资讯]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2025年10月13日 09:33
- A房开公司销售一套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给个人B,因个人B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尾款,A房开公司起诉个人B,请求支付尾款。因个人B无力支付,法院对该房进行拍卖,流拍也无人购买。最终个人B以该房抵偿A房开公司的债务,双方均缴纳了转让环节涉及的税费。请问A房开公司销售该套房时如何缴纳税款 A房开公司持有该套房期间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根据国税发[2003]89号 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征免房产税问题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
- 阅读(8)
- [财税资讯]加工黄金饰品的公司要不要交消费税2025年10月12日 08:58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为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按本通知的规定缴纳消费税。委托加工(另有规定者除外)、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受托方也是纳税人。 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其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如果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在计算消费税时,应按以下公式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 阅读(11)
- [财税资讯]安置残疾人支付工资的加计扣除,是否包含其个人承担的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2025年10月10日 07:57
- 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第九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二、根据《国家税务
- 阅读(8)
- [财税资讯]非雇员(如客户、邀请讲课专家等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的人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2025年10月02日 11:57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指的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纳税人如果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纳入抵扣范围。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用于生产经营所需,如属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阅读(10)
- [财税资讯]实物拆迁安置的,可以作为拆迁补偿费用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吗2025年10月01日 09:40
- 如果是拆旧房补偿新房的,可以明确按以下答复处理。原营业税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销售拆迁补偿住房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768号)规定:一、关于拆迁补偿住房取得方式问题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被拆迁户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时,其实质是以不动产所有权为表现形式的经济利益的交换。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所拥有的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给了被拆迁户,并获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根据现行营业税有关规定,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营业税:被拆迁户以其原拥有的不动
- 阅读(7)
- [财税资讯]个体工商户申请停业后恢复经营,需要办理复业吗2025年09月26日 07:57
-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或比照定期定额户进行管理的个人独资企业发生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停业报告;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在停业期满前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延长停业报告。已办理停业登记的纳税人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
- 阅读(10)
- [财税资讯]非广告行业取得期刊收入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吗2025年09月25日 07:59
- 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包含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个人(含个体)不需要缴纳。
- 阅读(2)
- [财税资讯]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行李和寄递物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25年09月24日 07:56
- 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个人行李和寄递物品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横琴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澳门)之间设为一线对经进入合作区的个人行李和寄递物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且符合有关管理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免税的外,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免税放行后的个人行李和寄递物品,可以正常消费使用。 二、横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
- 阅读(16)
- [财税资讯]取得国外开具的发票能否入账2025年09月23日 07:44
- 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 阅读(9)
- [财税资讯]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2025年09月21日 09:57
- 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后有效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作如下修改: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三条:“《办法》第三条所称电子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按照税务机关发票管理规定以数据电文形式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的法律效力相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四条:“税务机关建设电子发票服务
- 阅读(12)
- [财税资讯]到外地提供服务可以在当地领用发票吗2025年09月17日 17:56
- 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临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内跨市、县从事经营活动领购发票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规定。
- 阅读(4)
- [财税资讯]发票可否跨地区开具2025年09月16日 08:00
- 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
- 阅读(4)
- [财税资讯]餐费服务住宿服务类发票上,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是必须要填写吗2025年09月13日 17:44
-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应当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开具纸质发票应当按照发票号码顺序填开,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 阅读(17)
- [财税资讯]怎样申请停车费手撕发票2025年09月13日 17:43
- 需要领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设立登记证件或者税务登记证件,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用手续。领用纸质发票的,还应当提供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用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规模和风险等级,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用方式。税务机关根据单位和个人的税收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确定或调整其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额度以及领用方式。单位和个人领用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 阅读(9)
- [财税资讯]个人发生消费后,销售方不开具发票是合理的吗2025年09月12日 08:30
-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或者提供零星服务的,是否可免予逐笔开具发票,由各省级税务局确定。
- 阅读(8)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