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企业购进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2025年04月07日 08:43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 阅读(1)
- [财税资讯]变更、注销税务登记时是否应办理发票缴销手续2025年04月05日 22:55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的变更、缴销手续。
- 阅读(1)
- [财税资讯]调整后的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纳税人如何办理优惠政策2025年04月02日 07:50
- (一)政策内容。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二)办理方式。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
- 阅读(6)
- [财税资讯]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内容是什么?如何计算2025年03月31日 09:01
- 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并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综合所得,是指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本办法所称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汇总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减去减免税额
- 阅读(7)
- [财税资讯]个人养老金个人缴费应于何时享受税前扣除优惠2025年03月30日 09:06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1号)第二条规定,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
- 阅读(8)
- [财税资讯]个人养老金个人缴费应于何时享受税前扣除优惠2025年03月27日 09:02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1号)第二条规定,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
- 阅读(2)
- [财税资讯]关于无需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2025年03月25日 18:08
- 《办法》第六条规定了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且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前提下无需办理汇算清缴的四类情形。其中,“(一)汇算清缴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规定金额的;(二)汇算清缴需补税但不超过规定金额的”,主要是指《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2号)中规定的“在2027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 阅读(5)
- [财税资讯]关于汇算清缴退税审核提示提醒事项2025年03月25日 18:05
- 《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税务机关审核发现退税申请不符合规定,应当通知纳税人补充提供资料或更正汇算清缴申报,纳税人拒不提供资料或者拒不更正申报的,税务机关不予退税”。税务机关在开展退税审核时,发现纳税人退税申请不符合规定的,将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及网站消息、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向纳税人开展提醒,纳税人接收该消息后,应当及时补充资料或者更正汇算清缴申报,避免影响自身的纳税信用。
- 阅读(4)
- [财税资讯]“反向开票”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五问答2025年03月17日 08:43
- “反向开票”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五问答 一、自然人出售者销售报废产品“反向开票”后,应当在什么时间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2024年第5号)的规定,自然人出售者应当在“反向开票”的次年3月31日前,自行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例如,自然人出售者在2024年“反
- 阅读(4)
- [个人所得税]关于华侨从海外汇入赡养家属的侨汇等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25年03月14日 10:40
- 关于华侨从海外汇入赡养家属的侨汇等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文号:财税外字[1980]196号发文日期:1980-10-28 中国银行总行反映,华侨从海外汇入赡养家属的侨汇等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经研究明确如下: 一、华侨从海外汇入我国境内赡养其家属的侨汇,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继承国外遗产从海外调入的外汇,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取回解冻在美资金汇入的外汇,免征个人所得税。 希转所属知照
- 阅读(2)
- [财税资讯]关于对外国公司派技术人员来华提供服务的所得征税问题2025年03月14日 10:39
- 关于对外国公司派技术人员来华提供服务的所得征税问题 发文单位:文号:[81]财税外字第53号发文日期:1981-06-08 凡是我同外国公司签订的合同,载明其来华专家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所得的,应按税法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我方支付的技术服务费,既有技术人员工资,又有其它费用,划分不清的,可由外国派遣专家的公司出具证明,按其来华专家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 阅读(5)
- [个人所得税]关于对外商常驻代表在我国内出差取得的出差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2025年03月14日 10:38
- 关于对外商常驻代表在我国内出差取得的出差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发文单位:文号:财税外字[1983]81号发文日期:1983-05-18 外国企业发给其在华人员的各种津贴,属于个人工资、薪金所得范围的,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对外国企业发给其在华人员在我国境内出差的每日生活津贴可从宽掌握,暂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 阅读(3)
- [个人所得税]关于对外国承包商派雇员来中国从事承包作业的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25年03月14日 10:36
- 关于对外国承包商派雇员来中国从事承包作业的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文号:财税外[1984]14号发文日期:1984-01-18 据各地反映,外国公司在中国承包工程作业,派雇员来华为其承包的作业进行工作,对其雇员的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是否按照居住时间满90天征免税的规定执行? 经研究,外国公司在中国承包工程作业,其作业场所应视为在中国设有营业机构。对其雇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属于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报酬,应当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征收个人所得税,不
- 阅读(4)
- [财税资讯]企业出租住房给员工,需要缴纳增值税吗?2025年03月06日 08:38
- 企业出租住房给员工,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1.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 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2.非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
- 阅读(4)
- [财税资讯]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的标准2025年03月06日 08:37
- 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的标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 )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差旅费津贴 差旅费津贴具体规定,一直都没有“明文规定”。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凭出差人员实际发生的交通费、餐费发票作为公司费用予以报销,可以不作为个
- 阅读(1)
- [财税资讯]企业承担个税的账务处理2025年03月05日 14:37
- 企业承担个税的账务处理 根据到手工资计算公式:到手工资=工资实际支付额-应交个人所得税 =工资实际支付额-工资实际支付额×(1-扣除率)×个税适用率-速算扣除数 例:小刘为甲公司会计,月工资1万,与企业约定是税后工资额,假定不考虑社保。假设实际支付额为A 10000=A-(A ×(1-20%)×10%-210) A=10,641.30 20%为收入的费用扣除率,10%为适用的税率 企业承担个税后正确
- 阅读(4)
- [财税资讯]企业承担个人社保费的账务处理2025年03月05日 14:36
- 企业承担个人社保费的账务处理 例:小刘为甲公司会计,月工资1万,与企业约定是税后工资额,且有企业承担个人社保部分,个人社保费应交金额假定为500元。小刘讲甲公司对自己发放工资的分录如下: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 11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0500 其他应付款-社保费(企业承担部分)1000 发放时(暂不考虑个税)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05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其他应付款-社保费(个人)500 说明:由企业代替个人
- 阅读(4)
- [财税资讯]享受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减免税额如何计算2025年02月19日 17:47
- 享受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减免税额如何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个体工商户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0%。这一计算规则我们已经内嵌到电子税务局信息系统中,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和报
- 阅读(0)
- [财税资讯]金融机构及其所属分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等开展经其行业主管部门允许的贵金属交易业务时,应当向购买方开具何种发票2025年02月14日 08:42
- 金融机构及其所属分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等开展经其行业主管部门允许的贵金属交易业务时,应当向购买方开具何种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修改和失效废止的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5号)修改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8号)规定:“二、金融机构所属分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等销售实物黄金时,应当向购买方开具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的普通发票,不得
- 阅读(9)
- [增值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2025年02月13日 15:32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发文单位:文号:财税〔2016〕36号附件1发文日期:2016-03-23 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二条 单位以承包、承租
- 阅读(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