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企业垫付工人的工伤险,现社保将工伤险打入企业账号,该笔费用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024年08月15日 10:26
-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由于企业收到的工伤险实际是支付给员工个人的,因此,企业不需要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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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注意这些新政策2024年08月11日 21:42
- 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税政策延续实施 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8号)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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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法律形式改变如何享受税收优惠2024年08月10日 22:43
- 适用主体:所有企业。 适用情形:企业法律形式改变,是指企业注册名称、住所以及企业组织形式等的简单改变,但符合财税[2009]59号文规定其他重组的类型除外。 政策内容: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应视同企业进行清算、分配,股东重新投资成立新企业。企业的全部资产以及股东投资的计税基础均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企业发生其他法律形式简单改变的,可直接变更税务登记,除另有规定外,有关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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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了解旅游业纳税人重点关注的税2024年08月10日 22:42
- 畅游一夏各位旅游业纳税人别忘了这些税收优惠! 旅游服务差额征税政策内容: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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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同一控制下两个子公司之间无偿划转资产,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要视销售吗2024年08月07日 08:17
-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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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差旅补贴和生育津贴的个税处理2024年08月02日 09:01
- 差旅补贴不征个税无需做免税申报,生育津贴免征个税需要做免税申报,因为差旅补贴是不征收个税,生育津贴是免征个税,免征是需要做免税申报的。会计在申报个税的时候,个人取得的生育津贴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申报,同时将符合标准的生育津贴填入免税收入项,在减免事项附表【免税收入】界面补充完善免税事项名称等内容,即可按政策享受免征。参考: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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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新《公司法》7月1日实施后,个体户能否成为公司的股东2024年08月01日 08:16
- 答复:不可以,个体工商户不得成为公司股东。 但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自然、非法人主体可投资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可投资设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参考:按照《民法典》,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出资的,应当以自然人名义出资办理登记。注意:7月1日后,一个自然人可以投资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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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新《公司法》7月1日实施后,个体户能否成为公司的股东2024年07月30日 09:13
- 答复: 不可以,个体工商户不得成为公司股东。 但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自然、非法人主体可投资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可投资设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按照《民法典》,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出资的,应当以自然人名义出资办理登记。注意:7月1日后,一个自然人可以投资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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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公司既有自然人股东、也有法人股东,定向分红税务局认可吗2024年07月29日 09:45
- 答复: 简单来说,虽然公司的分红可以有特定的对象(比如只分给某些股东),这在公司法和税务法上都是允许的。但是,如果你故意只把分红给法人股东,让他们享受免税的好处,而故意不分给自然人股东,同时还制定了一些规则来避开个人所得税和股权转让的税,那么这种行为就不太合理了。 这种行为的风险在于,税务部门可能会认为你是在故意避税,也就是逃避交税的责任。这样做可能会带来很大的税务风险,比如被税务部门调查、罚款等。所以,尽管法律允许定向分红,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要合理、公平地处理分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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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增值税进项划分抵扣常见问题2024年07月27日 08:22
- 什么情况下需要进项转出?有兼营项目的一般纳税人如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同一资产同时用于两种计税方法下的项目进项税额如何划分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划分抵扣常见问题一文全搞懂 一哪些情况下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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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接受捐赠什么时候确认收入的实现2024年07月21日 08:0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二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八)项所称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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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逾期未补缴有何后果2024年07月17日 12:18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规定: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补税或未足额补税的,一经发现,税务机关将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向纳税人送达有关税务文书。对已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的,通过个税APP及网站等渠道进行电子文书送达;对未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的,以其他方式送达。同时,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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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发票的检查2024年07月13日 10:35
- 第三十六条 税务机关在发票检查中,可以对发票数据进行提取、调出、查阅、复制。 第三十七条 《办法》第三十一条所称发票换票证仅限于在本县(市)范围内使用。需要调出外县(市)的发票查验时,应当提请该县(市)税务机关调取发票。 第三十八条 用票单位和个人有权申请税务机关对发票的真伪进行鉴别。收到申请的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并负责鉴别发票的真伪;鉴别有困难的,可以提请发票监制税务机关协助鉴别。 在伪造、变造现场以及买卖地、存放地查获的发票,由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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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发票的开具和保管2024年07月13日 10:34
- 第二十二条 《办法》第十八条所称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是指下列情况: (一)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 (二)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 第二十三条 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或者提供零星服务的,是否可免予逐笔开具发票,由省税务局确定。 第二十四条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第二十五条 《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不得变更金额,包括不得变更涉及金额计算的单价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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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4年07月12日 08:40
- 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现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境内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以下简称行权)之日起,在不超过36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此期间内离职的,应在离职前缴清全部税款。 二、本公告所称境内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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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销售商品、提供服务2024年07月09日 08:30
-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您单位应该开具与实际交易相符的开票信息,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用以税前扣除、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税法尚未对四流一致做出明确规定,建议您遵循与实际业务发生相一致原则,如实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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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发票管理2024年07月08日 08:41
-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这两条规定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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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024年07月06日 08:32
- 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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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两部门发文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2024年07月04日 08:46
- 为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成长,现就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本公告所称挂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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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三部门发文提高自香港澳门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2024年06月29日 08:43
-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相关修订条款,现就提高自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澳门)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自香港、澳门进境,年满18周岁的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在12000元以内(含12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同时,在设有进境免税店的口岸,允许上述旅客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一定数量的免税商品,连同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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