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自然人个人申请代开建筑安装服务发票,个人所得税按什么税目征收2024年08月27日 08:59
- 根据国税发〔1996〕127号第三条规定,从事建筑安装业的个体工商户和未领取营业执照承揽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队和个人,以及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承包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经济性质的,其从事建筑安装业取得的收入应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自然人个人申请代开建筑安装服务发票,应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 阅读(11)
- [财税资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中,转让股票包括哪些情形2024年08月26日 07:56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8号)规定:六、本公告所称转让股票包括下列情形:(一)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股票;(二)持有的股票被司法扣划; (三)因依法继承、捐赠或家庭财产分割让渡股票所有权; (四)用股票接受要约收购; (五)行使现金选择权将股票转让给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第三方;(六)用股票认购或申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 阅读(5)
- [财税资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实施啦2024年08月24日 15:02
- 一、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 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8号,以下简称公告)所称挂牌公司是指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
- 阅读(4)
- [财税资讯]注意这些新政策2024年08月11日 21:42
- 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税政策延续实施 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8号)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 阅读(11)
- [财税资讯]差旅补贴和生育津贴的个税处理2024年08月02日 09:01
- 差旅补贴不征个税无需做免税申报,生育津贴免征个税需要做免税申报,因为差旅补贴是不征收个税,生育津贴是免征个税,免征是需要做免税申报的。会计在申报个税的时候,个人取得的生育津贴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申报,同时将符合标准的生育津贴填入免税收入项,在减免事项附表【免税收入】界面补充完善免税事项名称等内容,即可按政策享受免征。参考: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
- 阅读(9)
- [财税资讯]公司既有自然人股东、也有法人股东,定向分红税务局认可吗2024年07月29日 09:45
- 答复: 简单来说,虽然公司的分红可以有特定的对象(比如只分给某些股东),这在公司法和税务法上都是允许的。但是,如果你故意只把分红给法人股东,让他们享受免税的好处,而故意不分给自然人股东,同时还制定了一些规则来避开个人所得税和股权转让的税,那么这种行为就不太合理了。 这种行为的风险在于,税务部门可能会认为你是在故意避税,也就是逃避交税的责任。这样做可能会带来很大的税务风险,比如被税务部门调查、罚款等。所以,尽管法律允许定向分红,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要合理、公平地处理分红问题,
- 阅读(17)
- [财税资讯]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逾期未补缴有何后果2024年07月17日 12:18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规定: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补税或未足额补税的,一经发现,税务机关将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向纳税人送达有关税务文书。对已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的,通过个税APP及网站等渠道进行电子文书送达;对未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的,以其他方式送达。同时,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
- 阅读(10)
- [财税资讯]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4年07月12日 08:40
- 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现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境内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以下简称行权)之日起,在不超过36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此期间内离职的,应在离职前缴清全部税款。 二、本公告所称境内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
- 阅读(12)
- [财税资讯]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024年07月06日 08:32
- 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
- 阅读(10)
- [财税资讯]两部门发文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2024年07月04日 08:46
- 为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成长,现就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本公告所称挂牌公司
- 阅读(10)
- [财税资讯]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纳税有什么区别2024年06月26日 08:41
- 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所得税中大家比较容易混淆的两个税目,您的收入到底是属于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呢?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 第六条规定: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
- 阅读(3)
- [财税资讯]如何理解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2024年06月25日 09:26
- 只要纳税人申报扣除过一套住房贷款利息,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系统里存有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的记录,无论扣除时间长短、也无论该住房的产权归属情况,纳税人就不得再就其他房屋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 阅读(8)
- [财税资讯]在商场购物达到一定金额,商场赠送的代金券是否属于偶然所得?需要缴纳个税吗2024年06月23日 08:55
- 获得商家的代金券,是因为购物满一定标准了,也就是说购物者要在在商场购物的前提下才可以取得代金券,不属于无偿所得,因此不是偶然所得,无需缴纳个税。参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C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
- 阅读(11)
- [财税资讯]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2024年06月03日 07:30
- 一、汇算的主要内容 2023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附件1),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3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
- 阅读(10)
- [财税资讯]雇主为雇员承担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款,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2024年06月02日 18:24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规定: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 阅读(9)
- [财税资讯]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外,个人投资者从投资企业借款年底未归,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24年06月01日 06:56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 阅读(9)
- [财税资讯]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的款项,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024年05月31日 08:57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 )规定: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
- 阅读(11)
- [财税资讯]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2024年05月28日 09:53
- 一、境内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以下简称行权)之日起,在不超过36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此期间内离职的,应在离职前缴清全部税款。 二、本公告所称境内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此期间行权的,可按本公告规定执行。纳税人在2023年1月
- 阅读(10)
- [财税资讯]对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的违约金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2024年05月17日 08:50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6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股权成功转让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个人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属于因财产转让而产生的收入。转让方个人取得的该违约金应并入财产转让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取得所得的转让方个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 根据《股权转让
- 阅读(9)
- [财税资讯]如何理解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2024年05月16日 09:05
- 只要纳税人申报扣除过一套住房贷款利息,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系统里存有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的记录,无论扣除时间长短、也无论该住房的产权归属情况,纳税人就不得再就其他房屋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 阅读(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