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代理申报业务,你需要了解这些2024年11月23日 10:08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代理申报业务 你需要了解这些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为委托方开展代理业务时,应注意以下两点情况: 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首次为委托人提供业务委托协议约定的涉税服务前或业务委托协议发生变更、终止之日起 30 日内办理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报送。 举例:某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于2024年1月1日与某企业签订了服务协议,为该企业进行纳税申报代理业务,那么该机构需要在为企业首次开展纳税申报代理业务前通过电子税务局【涉税专业服务】模块报送服务协议。2024年5月1日
- 阅读(0)
- [财税资讯]房屋转租,没有房产税吗?2024年11月07日 08:50
- 房屋转租,没有房产税吗? 答复: 企业在租赁房东办公房的时候,由于一手房东不给开具发票,有的会计就想到通过中间搭建一个公司来转租的模式,错误的认为转租免征房产税。其实这是个大大的误区!在实操中,为了堵塞税收漏洞,税务局也早就想到了,若是二房东通过转租来不交房产税,而且一手房东也没有缴纳房产税,相当于无租使用房产,由转租方也就是使用方从价计征代为缴纳房产税。 注意一: 转租免征房产税,目前在国家税务局层面没有明确的答复,只是部分税务局有答复,因此大家一定要注意,转租免征房产税也
- 阅读(0)
- [财税资讯]“电子税务局”APP自然人注册和实名信息采集方法2024年10月30日 08:37
- “电子税务局”APP自然人注册和实名信息采集方法如下: 手机应用市场下载“电子税务局”APP: 自然人注册:我的——立即登录——用户注册——完成注册即同步完成实名采集。 实名信息采集:登录后在我的信息——账户中心——个人实名管理中查看当前实名等级——若未达到四级则需
- 阅读(3)
- [财税资讯]怎样查询公司目前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是谁?2024年10月25日 23:58
- 怎样查询公司目前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是谁?答:进入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功能用于向纳税人提供自身基本信息和账户管理。包括纳税人信息、纳税人电子资料查阅和维护、用户管理和用户登录等具体功能。
- 阅读(0)
- [财税资讯]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2024年10月09日 11:12
- 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666号)第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
- 阅读(0)
- [财税资讯]企业货物销售给内部员工,打折的方式,是否存在个人所得税风险?2024年09月29日 10:04
- 企业货物销售给内部员工,打折的方式,是否存在个人所得税风险? 是的,若是仅仅是用于你是企业的内部员工身份,而获取的折扣优惠,而且大大低于市场价,这属于员工取得的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按照个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需要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税的。 当然财税〔2011〕50号中也规定,折扣销售不征收个税,建议你跟当地税务局做好沟通,避免产生涉税风险。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
- 阅读(3)
- [财税资讯]我企业转租房屋,需要开具租金发票吗?能否用分割单?2024年09月21日 21:32
- 我企业转租房屋,需要开具租金发票吗?能否用分割单? 方式一:转租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可以开具租赁费发票给租入方。 方式二:你企业跟租入方属于共同接受应税劳务,你企业作为主办方可以开具分割单给租入方,租入方凭借分割单、租房协议、打款流水等入账并税前扣除(但是有的税务局不允许开具分割单)。 注意:转租房屋的租金,部分税务局答复不得使用分割单,只能开具转租发票。比如江西省税务局回复企业转租房屋不适用外部分割单,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价格,开具发票。因此关于转租房屋的租金能否使用分割
- 阅读(3)
- [财税资讯]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进口税收政策2024年09月02日 09:35
- 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进口税收政策 财关税〔2023〕17号 国家消防救援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支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现将有关进口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消防救援装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二、享受免税政策的
- 阅读(3)
- [财税资讯]2025年第九届亚洲冬季运动会税收政策2024年09月01日 00:44
- 2025年第九届亚洲冬季运动会税收政策 财税〔2024〕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支持筹办哈尔滨2025年第九届亚洲冬季运动会(以下简称哈尔滨亚冬会),现就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第九届亚洲冬季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取得的电视转播权销售分成收入、赞助计划分成收入(货物和资金),免征增值税。 二、对组委会市场开发计划取得
- 阅读(7)
- [财税资讯]税收保全的措施有哪些2024年08月12日 10:5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 阅读(3)
- [财税资讯]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对象为2024年08月12日 10:4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第四十条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
- 阅读(2)
- [财税资讯]4种情形,这样减资有个税风险2024年07月31日 09:29
- 情况一: 不等比例减资,引发自然人股权架构变动了,属于股权转让了,有可能存在股转个税的风险。 认缴减资、而且是等比例减资的情形下,公司无须向股东实际支付减资对价,公司净资产未减少,由于自然人股东没有减资净所得,是不存在个税风险的。 情况二: 虽然是等比例减资,股权比例没有改变,但是减资的时候企业有未分配利润,这种情况下的减资站在税务局的角度看,净资产大于实收资本,也就是公司账面上有大量未分配利润,这就是减资对价不公允,即减资的时候减资对价小于实收资本,并且没有正当理由,自然
- 阅读(0)
- [财税资讯]公司既有自然人股东、也有法人股东,定向分红税务局认可吗2024年07月29日 09:45
- 答复: 简单来说,虽然公司的分红可以有特定的对象(比如只分给某些股东),这在公司法和税务法上都是允许的。但是,如果你故意只把分红给法人股东,让他们享受免税的好处,而故意不分给自然人股东,同时还制定了一些规则来避开个人所得税和股权转让的税,那么这种行为就不太合理了。 这种行为的风险在于,税务部门可能会认为你是在故意避税,也就是逃避交税的责任。这样做可能会带来很大的税务风险,比如被税务部门调查、罚款等。所以,尽管法律允许定向分红,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要合理、公平地处理分红问题,
- 阅读(2)
- [财税资讯]2024年起,千万别碰这10条红线2024年07月26日 08:48
- 税务局是怎么找到你的?对照自查,看看你是不是触碰了这10条红线! 红线一:虚开发票 其中,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1、没有真实交易; 2、有真实交易,但开具数量或金额不符; 3、进行了实际交易,但让他人代开发票。 虚开发票不只是说公司虚开了发票才算虚开,同样你接受虚开的发票也是虚开发票。 红线二:对开/环开发票 对开、环开发票是基于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开具的发票,属于虚开发票,同样会面临相应的处罚。 红线三:三流或四流不一致 三流一致就是资金流、发票流、货物流相统一,有的会加上
- 阅读(0)
- [财税资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期限2024年07月18日 07:49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4年第4号》,自2024年起,将广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期限调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于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向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颁发机构同级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 阅读(1)
- [财税资讯]电子税务局纳税信用常见扣分情况及修复标准2024年07月17日 12:18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附件2《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 1、纳税人自办理一照一码信息确认起15日内,未报送或逾期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处理办法的,一次性扣3分。修复标准:如在30日内纠正,修复加分2.4分;如在30日后且本年内纠正,修复加分1.2分;如在30日后且次年纠正,修复加分0.6分。 2、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报告税务机关的,一次性扣11分。修复标准:如在30日内纠正,修复加分8.8分
- 阅读(0)
- [财税资讯]发票的开具和保管2024年07月13日 10:34
- 第二十二条 《办法》第十八条所称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是指下列情况: (一)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 (二)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 第二十三条 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或者提供零星服务的,是否可免予逐笔开具发票,由省税务局确定。 第二十四条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第二十五条 《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不得变更金额,包括不得变更涉及金额计算的单价和数量
- 阅读(2)
- [财税资讯]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税务如何办理2024年04月05日 08:25
- 一照一码户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 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申报办理变更登记。 税务机关接收市场监管等部门变更信息, 经纳税人确认后更新系统内的对应信息。 一照一码户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等非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 阅读(0)
- [财税资讯]预缴土地增值税规定2024年04月04日 07:56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规定: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保障性住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普通住房,按1%的预征率预征土地增值税。 三、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非普通住房,按2-3%的预征率预征土地增值税。 四、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铺和其他房产按3-5%的预征率预征土地增值税。
- 阅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