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关于进一步提升失业保险经办服务质效的通知2025年05月25日 08:15
- 为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防范基金风险,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审核效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应持续推进失业保险金申请提速办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需审核完毕,审核不通过的要及时准确向失业人员说明原因及处置方式。失业人员再次申请的,经办机构应当重新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金。 二、优化工作流程。各地要积极推进失业保险金申请与失业登记集成办理。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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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2024年12月17日 08:38
- 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加强大龄失业人员保障,支持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人员范围。本通知所称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下简称大龄领金人员)是指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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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明确!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2024年11月27日 08:43
- 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明确!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4〕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加强大龄失业人员保障,支持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人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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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事关失业金与养老金、年休假、档案2024年05月13日 09:02
- 很多群众认为:领取过失业金是提前使用了养老金,从而认为以后办理退休手续时 领取的养老金会少一点 权威解答: 领取失业金不影响以后的养老待遇??? 01从领取条件看 失业金: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养老金:累计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满15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可以看出,缴纳的险种不同,领取待遇的条件也不同。 02从待遇计算方法看 失业金:根据现行规定,广西全区实行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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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是多少2024年03月08日 08:3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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