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培养2026年03月16日 07:59
-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国情研修,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注重从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大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中组建党组织力度,提高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质量。 (二)完善职业化建设。重点在社区治理、乡村治理、信访工作、新就业群体服务、职工帮扶、青少年事务、教育辅导、基层文化活动组织、戒毒康复、社会救助、老龄和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慈善事业、婚姻家庭、社区矫正、
- 阅读(0)
- [财税资讯]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6年02月26日 08:50
-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规范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技术中心(以下简称;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负责制定企业科技创新规划、开展科学研究和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
- 阅读(0)
- [财税资讯]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产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2025年05月11日 13:24
- 普通本科高校产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年;2035年)》部署,充分调动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完善产教融合长效机制,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快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实现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产业兼职教师是指由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聘请,以兼职方式承担特定教育教学和实践创新
- 阅读(7)
- [财税资讯]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人员的差旅费可以计入研发费吗2023年12月04日 08:33
-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规定:一、企业研发费用(即原技术开发费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 阅读(23)
- [财税资讯]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也适用职工教育经费8%的扣除标准吗?2022年11月14日 10:05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第四条、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企业应将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与员工的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单独核算,员工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得计入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直接扣除。 故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以不按职工教育经费8%的扣除标准,可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在税前全额扣除。
- 阅读(20)
- [公司新闻]企校合作:共筑校外税收专业实践教学基地2022年08月04日 08:56
- 广西财务税务师事务所作为广西区优秀税务师事务所与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达成一致共识,为实现产教融合有深度,校企合作有温度,技术积累有厚度,培养质量有高度。广西财务税务师事务所做为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校外税收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广西财税税务师事务所所长欧聚安受聘为商学院税收专业校外实务导师。 企校合作共筑实践教学基地,在如今时代发展日新月异的情况下可以有效打破大学生和企业之间的信息壁垒,让学生所学与最新时事政策及市场需求想结合,在知识的储备和运用上能更有效融合。通过在实践基地的
- 阅读(35)
- [财税资讯]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的企业所得税处理2021年05月05日 08:36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9号)]: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企业应将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与员工的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单独核算,员工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得计入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直接扣除。
- 阅读(14)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