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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票认证已申报纳税,发票有错,需要开具红字信息表吗

2023-05-15 08:33:0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