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瑞君 — 企业税务诊断师专注规范合法的税务筹划
2021-04-23 08:47: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九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卖房产的预收款,是否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要缴个人所得税吗?离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要缴个人所得税吗?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以外的各类补贴要按工薪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吗?企业货物销售给内部员工,打折的方式,是否存在个人所得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