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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兼营增值税免税项目,需要分别核算不同免税项目的销售额吗

2024-01-01 08:42: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