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瑞君 — 企业税务诊断师专注规范合法的税务筹划

首页 财税资讯

纳税人买房后已缴纳了契税,又与房开商解除购房合同,是否可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契税?

2022-12-22 09:03: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因此,纳税人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前解除购房合同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