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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补,最长结转年限

2024-08-06 09:00:0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企业2017年7月31日取得高新企业证书,是否也可以享受这个亏损结转的年限?即2013年至2017年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均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