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提执业风险基金(一般按照收入的5%计提,达到60万元不再提取):
借:管理费用——执业风险基金
贷:执业风险基金
律师事务所在依法赔偿时:
借:执业风险基金
贷:银行存款
2、计提事业发展基金(按照当年利润的10%计提,各地计提比例不一样):
借:利润分配――提取事业发展基金
贷:盈余公积――事业发展基金
注意:
计提的执业风险基金,不得税前扣除,在合伙人进行个税的汇算清缴时要进行纳税调增处理。
参考:
1、财政部印发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规定“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因此律所提取的执业风险基金不得税前扣除,在个税汇算清缴的时候需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