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瑞君 — 企业税务诊断师专注规范合法的税务筹划
2021-03-13 08:53: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其关联方应纳税收人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合理方法调整。
《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6号)第三十八条规定: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不作特别纳税调整。
卖房产的预收款,是否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要缴个人所得税吗?离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要缴个人所得税吗?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以外的各类补贴要按工薪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吗?企业货物销售给内部员工,打折的方式,是否存在个人所得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