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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地址,供应商发票仍使用旧地址,请问影响使用吗?需要退回重开吗

2023-02-27 08:50:40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