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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按劳务报酬申报,每个月还可以减基本扣除费用5000,社保,专项附加扣除吗

2023-06-18 08:19:25 

1.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收入额-累计减除费用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月乘以纳税人在本单位开始实习月份起至本月的实习月份数计算。

2.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按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计算时,以该纳税人截至当期在单位从业月份的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减除费用、累计其他扣除后的余额,比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率表计算当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在预扣预缴环节暂不扣除,待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其他扣除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