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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期限

2024-07-18 07:49:1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4年第4》,2024年起,将广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期限调整为每年11日至1231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于每年31日至1031日期间向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颁发机构同级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