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瑞君 — 企业税务诊断师专注规范合法的税务筹划
2024-06-01 06:56:53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柳州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2019年11月30日财瑞培训——建筑专场讲座2019年11月22日百色市房地产行业财税交流会2019年9月21日广西房地产企业财税交流会2019年9月9日鹿寨房地产财税交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