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广告文化服务是指什么?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广告文化服务是指什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广告文化服务是指什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