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瑞君

财瑞君 —— 企业税务诊断师专注规范合法的税务筹划
全国服务热线0772-2106515
137-0772-5898

热门搜索关键词:税收筹划公司税务筹划税收筹划咨询纳税筹划企业税务筹划

关于契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返回列表 来源:财瑞君 查看手机网址
扫一扫!关于契税纳税期限的公告扫一扫!
浏览:- 发布日期:2025-12-15 08:43:55【

为进一步规范契税缴纳期限,减轻纳税人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契税纳税期限公告如下:

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契税纳税申报,契税纳税期限为纳税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之前。

二、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尚未处理的契税纳税事项,按本公告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推荐阅读

    【本文标签】:契税
    【责任编辑】:财瑞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